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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主校区办公和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安排部署,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将切实把主要办公力量转移至良乡主校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中层干部要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各单位全体中层干部原则上都在良乡主校区办公。因学校第二行政办公区(良乡综合南楼)改造等原因现不具备办公条件的相关单位中层干部,待迁入后全部转移至良乡主校区办公。食品与健康学院、轻工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国际经管学院安排一名相对固定的中层干部在良乡主校区办公。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暂不作要求。

2.进一步加强非教师岗考勤管理。非教师岗教职员工,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无故脱岗。要切实遵守学校请假制度相关管理规定,确因接送子女等有困难无法按时到岗离岗的,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管理。各单位办公人员工作地点实行清单化管理,中层干部工作地点报备至党委组织部,其他办公人员工作地点报备至人事处。

3.明确统一两校区非教师岗作息时间。自本学期开始,不再区分两校区作息时间,统一调整为工作日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各单位要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无特殊紧急工作内容,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值班值守轮岗等人员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

4.要进一步加强后勤改革保障。学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公共事务处要及时配齐配好相关办公设备设施,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和餐饮服务。对两校区往返校车要加强管理和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通勤服务质量。

5.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并安排专人及时、准确记录考勤。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中层干部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人事处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综合室对各单位良乡主校区办公及考勤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按月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本通知自 2023年9月18日起正式施行。


党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人 事 处

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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